租金平過供樓 租樓?買樓?

筆者最近在社交媒體見到一位獨立股評人的文章,認為租樓較買樓划算。他解釋購入一個$1,100萬的物業,即使經紀佣金及厘印費不算,30年的總利息支出便達到$684萬(以3.5厘計算),買入的物業總成本為$1,784萬。而租金以每月$2萬推算,如果租金不變的話,總成本為$720萬,即使以每年4%通帳計算,加租30年的總租金為$1,346萬,也比買樓便宜!
 

自住物業有何優勝之處?

這位股評人似乎忘記了,經過30年後,買樓業主仍然擁有物業可以繼續自住,繼續節省租金,甚至可以做逆按揭,每月收取年金直至終老,成為業主能安享晚年的重要資產;或者將物業出售或出租,物業價值長期跟通帳掛勾,是抗通帳的最佳手段。相反作為租客,付出了30年的租金後,仍然是一無所有,過去支付的租金都是純支出。其實,除了用30年後作比較外,擁有物業可以帶給業主金錢以外的滿足感與方便!

作為業主,不怕物業兩年的租約到期,隨時可能被業主要求遷出,擁有物業會為家庭帶來更高的安全感,尤其是女性,這不是金錢能計算的。實質上,也可以花更多時間、心機及精力於裝修自己的物業上,令其更適合自己的個人喜好,更加名正言順成為自己家庭的「安樂窩」。除此之外,物業也會為業主帶來更多機會,筆者年輕時為了創業,也是靠賣出自住物業套現,才能實現自己的創業夢!在過去30多年的營商環境裡,筆者也明白到跟銀行貸款時,往往根據貸款人有多少物業,不抵押也好,抵押也好,即使是有政府保證的貸款,有物業的話銀行就容易商量多了!

當然,贊同租樓的,往往認為租樓可保留更多現金在手,可以進行股票或其他金融產品投資,靈活好多,不需要硬性規定每月供款,有被綁死一世的感覺!對於真正精於投資的專家來說,可能是真的,但對於很大部份普羅大眾來說,投資並不是一件容易掌握的事,往往「損手爛腳」,隨時得不償失!

而且沒有固定的負擔,年輕人更容易傾向過度消費,長輩作為過來人深明此理,所以往往會為子女付首期,變相迫子女有一定責任感去供款,也是「強迫儲蓄(Forced Savings)」的一種。其實根據過往的按揭供款紀錄,按揭大多在10年左右便供滿,趁年輕收入容易提升的背景下,買樓就變相令其儲蓄上升,對日後創業也好,或將來退休也好,也有一定的倚靠了!

所以在香港生活,有一套自住的物業,是利多於弊的,始終比租樓好!

世紀21奇豐物業顧問行
主席及行政總裁李峻銘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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