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周本欄提到不少移居英國的香港人,都為了稅務問題,而賣出了香港的資產,尤其是房地產,文章引起了不少迴響及一些質疑!
有些意見認為居住於英國多於 183 天才會成為稅務居民,才需全球付稅,所以應該有足夠時間慢慢處理資產。而根據當地會計師的意見,如果你在同一個課稅年度,居住於英國多於 183 天,就一定會被稅局定為稅務居民,但少於 183 天亦並不保證可以豁免。
其實居住日數只是被定義為稅務居民的其中一個考慮因素,而且每個人的實際情況也不同,不能一概而論,所以稅務的問題還是找專業人員處理,便更穩妥。
除了稅務是移居英國的重中之重外,其實大家在 Youtube 也可以看到不少因移居帶來的困難瑣事,而其中一項,大家避不了的仍是居住問題!
不少利用 BNO Visa 移民的港人,其實對英國並不瞭解,所以一直未決定在甚麼地方定居,希望先租後買,更希望短租物業,方便在多個城市及地方體驗後,才作出決定。但事實上,在英國趕走租客是件困難的事,所以業主對挑選租客亦很嚴格,一個無固定入息、只想短租的香港人,肯定不受業主歡迎。結果他們只能在Airbnb 或者環境不理想的劏房居住。
更要命的是無論申請入學、申請銀行户口、甚至開通本地電話卡,都需要提供居住證明。這些短期居住的過渡物業,並未能為你提供適當的証明。結果最後事事亦未能展開!
所以,在到達英國之前,必須解決居住問題。如果當地有親戚朋友,事情還好辦。否則,別以為只是通過電郵或電話,便能通過當地物業代理接洽,可以預先解決居住問題。根據不少過來人的經驗,當地代理對香港人其實不甚理會,尤其是二手物業。因為他們一般都是賣方代理,只為業主服務。除非物業是非常難去賣或租出,否則,他們並不願意為在遠方的香港人服務。
因為以上的情況,作為代表香港人的買方代理逐漸應運而生。他們在英國大多有分公司或工作人員,可以代表香港人直接跟業主或當地代理接觸,才可以解決大家在當地買樓或租樓的困難。
雖然要付出佣金,但似乎無可避免,亦物有所值。因為的確會節省了不少時間去解決在當地遇到的各項難題!
世紀21奇豐物業顧問行
主席及行政總裁李峻銘