買賣村屋陷阱多 交易繁複宜小心

一向以來,新界都有不少鄉村丁屋。由於新市鎮的發展,交通大為改善,鄉村丁屋也愈來越受買家的歡迎。
以往,只是購買未建成的村屋(俗稱村花)才是高風險項目。村屋會否爛尾、或是沒有路權,都會引起糾紛。其實,丁屋必須建築完成,並完成補地價程序,才能正式轉讓。所以「村花」的買賣是違規!自從政府收緊對「村花」買賣的監管,市場上的村花買賣也愈來愈少。
至於已建成丁屋的買賣,理論上是沒有問顯的。但自從2017年4月,政府為了壓抑「一約多伙」的住宅買賣(即一份合約,買賣多個單位),全幢式或複式村屋的買賣,由於涉及多於一個單位,除非物業從來沒有進行分契,否則便有機會需要繳交15%的厘印費。
一般而言,自1987年或以後的丁屋,已有較完善的制度去管理。在興建丁屋之前,業主只要先申請三張動工的豁免書,在完工後合規格的話,物業也會獲發「滿意紙」(即合約完成證明書,又稱完工證)。只要再補足地價,丁屋就可以自由轉讓。銀行也樂於為這類丁屋敍做按揭,所以最簡單參考田土廳登記,翻查有沒有滿意紙及曾否承做銀行按揭,也是一個參考指標。
相反,在1987年以前的丁屋,可能沒有滿意紙、也可能沒有任何豁免書,但一般地政總署會發出一張「不反對入住書」予合資格的丁屋作憑證。
至於用途,一般用作住宅,但地下也可以申請用作商舖,甚至有部份老屋地,地契上並沒有註明任何用途限制,這就必須向專業人士或律師詳細了解。
丁屋需要處理的問題多、陷阱也多,但其獨特性在市場上也有一定的吸引力。環境優美,泊車容易,價錢也較便宜。所以大家若要購買丁屋,必須找有經驗及可靠的代理,及專業人士協助。不宜直接與業主接洽,以致誤入陷阱,得不償失。

世紀21奇豐物業
主席及行政總裁 李峻銘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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