光房、光屋有意義 加強推廣助貧苦

除了賺錢之外,地產還有其他更深的價值嗎?對於今天火熱的樓市,房地產可能是高不可攀,或需要節衣縮食多少年才可以上車;又或者是發達門徑,只要有樓,就可以豐衣足食,房地產都只是跟錢離不開關係,大家都是計算如何利用房地產帶來更多的財富。
不過,即使是香港這樣的大都市,仍然有不少貧苦人士負擔不起高昂的租金,輪候公屋的時間也越來越長,政府提供的數量又不達標,正如特首所言,搵地起樓很難,「粒粒皆辛苦」,貧苦大眾聽到這句說話,相信更感失望。
不過,筆者相信並不是個個香港業主都只往錢看,最近一個名為「要有光」的社企,就翻新了一座位於深井的舊紗廠,提供40多個「光屋」單位予有住屋困難的家庭,該他們有最多三年時間去累積及改善自己的能力,重新投入下一個階段的住屋需要,而且計劃也活化了珍貴的房地產資源,可謂一舉兩得。
其實,這個「要有光」社企,除了整幢物業,也有提供個別「光房」單位,供有需要的單親家庭使用,「光房」跟「光屋」一樣,租戶必須經社工轉介,租金並不跟隨市價,而是跟租客的付租能力來制定,業主雖然是少收了租金,但卻為社會上有需要人士製造了幸福。據報,現在已有超過5萬方呎的住宅單位經過此計劃成功出租。
這種利用私人市場力量去解決低下層的生活問題,值得鼓勵,香港政府又可否考慮制定一些鼓勵措施,讓他們加快成長,簡單的是免差餉或是物業稅之類的稅務優惠。
長遠而言,市場上有大量空置居屋,業主已經遷出,因不願意或是未有能力付出大量金錢補地價而不能出租,政府何不考慮放寬這些單位的出租限制,讓公屋輪候冊人士或有需要人士,用比市價便宜的租金,租用此類單位,擴大「要有光」的計劃服務範圍,讓更多人士受惠,更有助政府解決公屋不足的壓力。
 
李峻銘 – 主席及行政總裁
世紀21奇豐物業顧問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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