假業主風暴 一步一驚心

最近,市場上出現假業主放盤,成功經代理出售物業,並騙去近300萬元的訂金。騙徒可以利用假身份證去銀行開戶, 跟代理議價簽約及到律師樓收錢,可以連過三關,相信騙徒對整個買賣物業過程非常熟悉,令人感到防不勝防。
當然,有提議說不如將所有訂金由律師樓託管,以策萬全,但訂金一旦託管,業主收到訂金便變成遙遙無期,必須等待律師樓與銀行確定貸款餘額多少,業主才能收到大訂,而銀行為了行政方便,往往將此工作一拖再拖,直至成交前才確實報數,令業主不願將訂金託管,何況部份業主也有急切需要,例如樓換樓,必須利用賣出樓宇的大訂來支付新買物業的樓價或厘印費,收到訂金的時間對他們非常重要。
更加令筆者不安的是訂金放在律師樓託管,也就是否真的確保安全?假業主除了經代理賣樓騙取訂金之外,亦有直接向財務公司借款,利用假身份證、假樓契、假稅單及假銀行往來紀錄等,成功欺騙財務公司及律師樓,將整筆貸款取走,涉及金額及個案更多。
根據筆者跟一位相熟的財務公司負責人了解,他透露他也曾經碰到假業主,他所提供的資料文件非常齊全,仿真度極高,尤其是樓契,涉及不同年代的紙質及火漆,也能成功仿製,他只是憑經驗感覺申請人有異樣,所以特別加緊核對,發現其提供樓契正本的簽名式樣,跟田土廳的副本有少許差異,因此,再私下跟當年經手的律師樓聯絡,發現真正業主從沒有申請貸款,才能發現申請人是假業主。如果只是按一般程序處理,相信已經中招而蒙受損失,可見單靠現行程序也不一定完全能杜絕假業主的行騙。所以,無論銀行、律師行及地產代理也應再次檢討現行程序,以絕後患。
 
李峻銘 – 主席及行政總裁
世紀21奇豐物業顧問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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