買樓無得睇 風險要留神

上星期六長江出售大埔樓盤嵐山反應熱烈,一天已出售超過400個單位,但因樓盤已發出入伙紙,屬現樓階段,而根據一手住宅銷售條例,發展商需盡一切合理可行的辦法,開啟現樓單位供買家參觀。但長江要求買家簽署「放棄參觀同意書」,才能參加抽籤,事件引起監管局關注及查詢,究竟誰是誰非,相信之後定有公論。
反之,作為消費者,無論購入一手或二手物業時,當有機會被代理介紹一些無樓睇的單位時,大家當然知道有潛在的風險,但又覺得該單位價錢及特點適合自己,認為機不可失,那又應如何自保,盡力減低風險呢?
首先,一手樓不少都是以樓花形式出售,都是無現樓可以參觀的,準買家只可參觀示範單位,而在新條例下,發展商需提供淸水房給大家作參考,這和實質交樓時的實況應相差不遠,所以對於屋內的環境,準買家應該能夠掌握。反而,屋苑外圍的環境,就必須親身前往樓盤的位置現場觀察,才能夠對物業的座向,光線及景觀等取得一定的掌握。另外,特別要留意垃圾房的位置,屋苑附近有否學校,醫院及墳場等等公共設施,對於準買家的單位有否影響。
至於二手樓,情況就更為複雜,由於二手樓都是現樓,正常情況下都應該可以安準買家排參觀。但部分連租約單位,租客若不合作的話,業主也未必可以成功安排;即使是業主自住,也有部份經常不在港,或不願意買家實地觀察,尤其是當今盤源缺乏,業主的討價還價能力強,上述情況也常有發生。作為準買家,除了一手樓的相關風險外,還有內部裝修,每間二手樓都不一樣,準買家可要求代理提供一些內部裝修的照片,以作參考。
另外,鄰居的質素,也會影響未來居住的適宜度。有買家買了單位後,才發現隔鄰長期在單位靠近走廊地方點香,影響觀感之餘,烟味也未必人人可以忍受,準買家也必須到單位同層,多了解鄰居的情況。
還有一點更重要,在二手樓買賣過程中,有法庭案例(小巴司機案例),說單位內其他佔有人(非登記業主),若他不願意搬出的話,可能構成業權上的問題。所以,即使買樓是無樓睇,在交吉交易前,也必須親自視察物業,以確保物業內所有人已遷出,在正式買賣合約時,也必須保留這個條款,以保障自己的利益。

李峻銘 – 主席及行政總裁
世紀21奇豐物業顧問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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