補地價仲裁新機制 有利增加房屋供應

今個星期,政府就土地改變用途,需補地價而實施的仲裁新機制,正式公布了具體細節。首先,大家必須明白,香港的土地發展,受到個別地段地契的約束,當中包括高度、用途、密度等等。但隨著時間的過去,當初訂立的約束條款,可能已經不適用,例如烏溪沙站旁,現址為迎海地段,以往只是偏遠的郊野,土地只宜作農地,但隨著馬鐵的開通,交通情況亦大幅改善,加上沙田的擴展,令馬鞍山成為一個成熟的社區,迎海位處的農地便適宜改為住宅用地。
由於土地用途改變,令土地的價值更多,土地的業權人便需要向政府補回這差額。不過,以往這種地價的談判是一個漫長的過程,就如新鴻基在十四鄉的計劃,筆者在二十年前入行前已有所聞,但直至現在仍然無法達成協議,土地仍然在曬太陽,不利房屋供應的增加。
以往,由申請人向地政總署提出補地價申請,需時約四至九個月的時間,但申請人過了時限不接受補地價金額的話,又要再重新提出新的申請,結果往往因此拖慢了土地發展的速度,減慢了房屋的供應。
今次先導計劃的好處,是雙方必需履行仲裁的結果,確保商討補地價的程序能夠在短時間內完成,這個計劃可謂有利有弊。一旦發展商認為仲裁的結果傾向保守的官員,與以往並無分別,自然不會參與此項計劃,計劃能夠成功還要視乎仲裁員能否合理反映市況。無論如何,此計劃也提供了額外的途徑,令土地發展有望加快,實在是值得支持。
 
李峻銘 – 主席及行政總裁
世紀21奇豐物業顧問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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