代理奮鬥史(四) 業主無情客無義?!

行內茶餘飯後總有些金句,上文提過有些欠缺代理操守的行家教客飛佣飛單,今次更輪到一些缺德的買家賣家背信棄義,走佣甚至知法犯法,正所謂︰“業主無情客無義”。最近有位從事村屋買賣之同事可能「經驗不足」給客人上了一課。某天接過一對外籍夫婦,如常聆聽所需後介紹相關樓盤,亦取得聯絡電話和電郵以便日後跟進。隨後就把要推介之單位詳細資料和相片電郵給客人。一輪功夫後,這次客人因要自行估價而取得實質地址後卻去如黃鶴。另一宗更甚就是客人看樓後拒絕簽署睇樓紙,解釋是要問過其律師有關之法律責任云云。但到最後在田土廳上顯示出這兩位客人都分別成了該等單位的業主。探其原因就是客人自己拍門直接搵了業主「Direct Deal」。很多時,他們以為已經摸清對方底價,在慳到雙方佣金大前提下得到最理想價錢,但往往只是得不償失。要知道那樣急不及待自動獻身,做業主的又哪會輕易給你最後一口價,何況一些附帶傢電和細節條文,僭建違規與否,及一些法律責任等,雙方又會否得到公平合適的處理亦成疑問。
仍有些情況較是司空見慣的,還記得筆者在1990年時簽得一單大埔8號花園,買家在單位內即看即傾價錢,談妥後落舖簽約之短短3分鐘步程,業主分別接了兩次電話就反了兩次價了。又一單駿景園業主收訂時突然失憶,亦要從頭再給一個新價傾過。亦有一單筆者較為深刻的,1994年在康樂園一幢3,000呎別墅內,雙方傾妥了1,300萬成交,奈何業主突然反口不賣,剎那間空氣像凝固了一頓,筆者隨即要發揮那種打不死磨爛蓆的技倆,最後就在其大廳上,雙方呷一口茶,握一下手,1,400萬就做過來。心裡抹一把汗,努力總沒白費。因為亦曾經分別領教過買賣雙方簽妥文件後突然鬼上身一般,隨即將合約搶到手內,一撕再掉了合約,然後拔足就走。就是要勞動警力也頓感「無癮」。畢竟生意做成應該在三方開心滿意之情況下,才可長做長有,才有成功感。
這是我們代理們在日常工作生活上之一些點滴,每天要應付不同的人和事,就是事隔十年廿載,上述的情況今時今日仍會發生。但正所謂「食得咸魚抵得渴」,大家切勿就這幾宗情況便把我們每一位客戶上線,甚麼業主無情客無義。其實只要用真誠心意去對待每一位客戶和業主,奉上你專業的服務,有條不紊去處理各樣大小事務,細心分析各樓盤及條款的實況,筆者相信絕大部份的業主和客戶會感受得到,只要得到別人的認同和信任,大家亦客亦友,生意與生活就更有意思,更能持久。要改變的,就是自己要做得更專更好。
廖振雄 – 區域營業董事 世紀21奇豐物業顧問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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